2月6日,接到教育部《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8〕15号)和德州市教育局的紧急通知(德教职函[2018]4号)后,我院非常重视,立即对照教育部等5部门制定的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(教职成〔2016〕3号)并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,迅速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对我院2017-2018学年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自查自纠。
我院2017-2018学年共安排实习生1349名,主要分布在北京东直门医院、天津第一中心医院、山东省眼科医院、德州市人民医院、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、德州市中医院、德州市立医院以及德州各县(市、区)的人民医院等31个实习基地。经过逐一核查,认为我院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工作规范有序,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、要求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工作,不存在学校借学生实习与实习企业、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,收取劳务费、中介费的情况;不存在克扣或拖欠实习学生报酬的情况;不存在强制学生实习的情况,也不存在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