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教育学院
 学校首页 | 网站首页 | 学院概况 | 基层党建 | 教务教学 | 学生管理 | 招生就业 | 实习培训 | 科学研究 | 工会工作 
站内搜索:
今天是:
文章内容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>>教务教学>>正文
职业教育学院干部听课制度
2018-09-05 16:25  

为加强教学管理,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,根据德州学院德院政字【2015】21号文件精神,现就职业教育学院干部听课做如下规定:

1、组织领导

为更好的落实学院文件精神,职业教育学院成立以相关教学管理人员为主的教学督导小组:

组  长:陈玉栋

副组长:任雁敏

成  员:姜云奎  赵月华  张兰英 武永巨  毛敬涛  徐兆菊

2、听课人员范围

(1)职业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。

(2)教务科及各教研室负责人。

(3)其它科室主要负责人。

3、听课数量

(1)分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,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。

(2)教务科科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,其他科室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。

(3)各教研室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。

4、听课组织和方式

(1)教务科副科长组织安排听课人员在本院所有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。

(2)根据实际情况,听课人员可采取集中和随机的方式。听课时提前不少于2小时告知任课教师和班级。

5、要求

(1)听课人员每次至少应听全1学时,不中途离开,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。

(2)听课过程当中,应注意观察课堂基本情况,并做好记录。

(3)听课前应对课堂教学所涉及的课程类别,教学内容、学生情况等有所了解,避免盲目听课和为听课而听课。

(4)听课结束后,在不影响教学秩序的情况下,听课人员可以与学生进一步交流,听取学生的意见。

(5)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,妥善解决。

(6)听课人员根据听课情况如实填写《德州学院听课记录表》,听课结束后由教务科负责收回,统一存档。

6、总结

每学期末,教学督导小组对全学期的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,做出总结,并集中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。

其它未尽事宜,由教学督导小组确定。

 

       德州学院职业教育学院  

       2018年9月1日

附件:《德州学院听课记录表》

 

附件【德州学院听课记录表.doc已下载
关闭窗口

学校地址 :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566号  邮政编码 : 253023 联系电话: 0534-8985999、0534-8985702(招生办)0534-8985550(院办)

鲁ICP备15026974号  鲁公网安备 37140202000108号